鄂尔多斯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科技创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一、支持对象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是指: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二、申报条件申请科研项目经费支持的申报单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或与申报单位共同匹配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自筹资金,(二)对全职引进的B-F类高层次人才和经本市培养达到B-D类高层次人才通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分类择优给予最高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支持,A类以下高层次人才领衔项目通过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明确项目支持方向和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材料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依托单位在鄂尔多斯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实行线上申报,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属地项目申报团队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申报团队的技术水平、工作基础、发展方向、项目目标进行书面评审或答辩评审,(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适用市科技计划项目事前资助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监督以及后补助项目的立项管理,(三)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研究方向和产业化项目出现变动、团队核心成员调整等重要事项,(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资助材料,(二)已享受市科技计划项目滚动支持的团队不得重复参与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评选,(五)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执行期最长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