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8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29号)等文件精神,共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2555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决定资金分配方案如下:项目类型企业名称补助金额(万元)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浙江欧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6.2浙江亚之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686.4浙江豪中豪健康产品有限公司212.4温州文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0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温州卓人汽车电控有限公司200首台套装备认定浙江欧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中科精工机械(浙江)股份有限公司50国望科技(浙江)有限公司50合计2555公示期为6月9日至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联系人:黄洁林,联系电话:63718271,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9日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