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应为在鄂尔多斯市内注册、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院所或由其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1.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应确定一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三)项目资金1.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且项目申报牵头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合作企业自筹资金,2.科研院所单独或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市财政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30%,项目牵头单位应加强对合作单位获分配项目资金特别是财政资金的监管,3.榜单考核指标体现的科技成果须为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单独所有或与合作单位共同所有,项目牵头单位、合作单位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牵头单位登录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http://kjj.ordos.gov.cn/)“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单位管理账号并分配申报人账号后方可填报,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后,市高新区内申报单位由市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0477-8589510(二)政策咨询规划与重大任务科(申报要求方面)0477-8589506科技资源统筹科(资金方面)0477-8589509(三)申报系统咨询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0477-8589820、0477-8589860系统技术客服010-58858689、010-58858681电子签章15794776670(康茹)附件:1.鄂尔多斯市科技突围工程“揭榜挂帅”重大项目榜单2.鄂尔多斯市科技突围工程“揭榜挂帅”重大项目申报书3.创新联合体信息表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