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资金投入形成的科技成果,三、登记条件(一)基础理论成果:结题证书、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等,(二)应用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报告)、结题证书、验收报告(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动植物新品种证书、机构出具的科技评价报告等(具有以上材料之一即可进行科技成果登记),(三)软科学成果:研究报告、结题证书或验收报告(证书)等,直接注册申报人账号并关联至申报单位),(三)新增科技成果,登录申报人账号,登录申报单位账号审核科技成果,登录申报人账号在系统中下载并用A4纸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或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四)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和效益分析报告可参考《科技成果登记编写报告模板》填写,(六)存在争议的科技成果,(七)2019年后不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自治区科技厅盖章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即为科技成果登记完成证明,督促已结题、验收的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按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