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为贯彻落实“8+4”经济政策体系工作要求,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原则,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4〕16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12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33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25年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新城畲播电商产业园选品中心项目专项资金30万元,二、请有关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123号)等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在项目建设上,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