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1〕170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5〕9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度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度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doc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