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景亩均办〔2023〕1号)、《景宁畲族自治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景亩均办〔2024〕1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景政发〔2021〕7号)(下称“意见”)、《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景经商〔2022〕45号)文件精神,亚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意见”中第三条第12款“开展‘亩均效益’领跑者激励”奖励条件,依据政策共奖励资金50万元,现将资金予以下达,请各企业和有关单位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附件:2025年度“亩均效益”领跑者奖励名单.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