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财政局等4部门转发鲁财建〔2025〕1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淄财建〔2025〕7号)要求,高新区对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报的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5年6月6日—6月12日,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533—3582746邮箱:gxqkgxjjgk@163.com附件1: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2: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