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要求,现将2025年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途径及流程和补助标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途径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可在乡(镇)服务窗口申请,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申请人可在户籍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1.务工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存入系统),并填写《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份(扫描或拍照存入系统):1.务工证明,三、补助标准对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补助标准:跨省务工3个月以上6个月及以下的,务工6个月以上的,跨州(市)务工补助标准:跨州(市)务工3个月以上6个月及以下的,务工6个月以上的,各乡镇联系电话:豆沙镇:0870-3033554落雁乡:0870-8838898庙坝镇:0870-3033070牛寨乡:0870-3031523普洱镇:0870-3033776柿子镇:0870-3031509滩头乡:0870-3031220兴隆乡:0870-3031632盐井镇:0870-3035899中和镇:0870-3031253附件: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docx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7日关于开展“我为盐津县‘十五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的公告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