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文件,安排昌黎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33万元(冀财建〔2024〕233号),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新建猪舍,防疫和保险三方面的支出,根据财建〔2015〕778号文件要求,经党组班子会同意,决定对昌黎县秋实牧业、燕赵财险秦皇岛中心支公司、人保财险昌黎支公司、中华联合昌黎支公司、昌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5家项目单位给予奖补(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见附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3日昌黎县农业农村局昌黎县财政局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