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海洋经济强区建设,推进海洋经济强区建设,二、资金补助对象参与本项目2025年度储备项目评审入库企业三、资金支持内容《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中要求专项资金仅支持湄洲湾国投经开区笏石工业园内海洋渔业产业项目建设,包括:物流仓储设施,环保设施建设等,不包括建设楼堂馆所、土建类基础设施(如房屋建造装修、道路建设等)以及项目前期工作等,根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内容参考附件5,附上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项目地理位置图和项目建设前照片等主管部门审核所需材料,所提交项目建设内容材料需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确认、审查项目有关用地合法性,项目建设单位应于每月末报送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向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验收申请,七、申报方式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