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盐津县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照2024年政策执行,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证明材料: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⑧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文件明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贷款期限三年还清(第一年偿还本金的10%,申请人申请贷款时距离法定退休时间3年及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六)以下人员不得申报:①2022年、2023年、2024年已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且未还清的人员,④夫妻双方累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超过3次,四、贷款贴息符合发放条件的“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人为盐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或国企在职人员,四是个人、企业或者担保人、担保机构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二)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三)已实现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