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7号)规定,该项目若按双车道四级公路改造,且路面采用拼宽(利用现有路面进行新铺拼接,将路面拼宽至6米以上,省级奖补资金上限控制标准为28.8万元/公里(含上浮20%),若按双车道四级公路改造,省级奖补资金上限控制标准为96万元/公里(含上浮20%),我县平均获得的切块奖补资金不足约30万/公里,同时补助资金不得超上限控制标准,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如有意对该路段进行建设改造,需由所属乡(镇)作为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招投标、施工管理、验收等工作,及时申请补助资金,推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