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熊庆祥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修缮龙湖村历史建筑的建议》收悉,龙湖村有历史建筑童氏大院、大夫第等5栋历史建筑,建议县里能给予文物历史建筑(特别是童氏大院、大夫第)保护修缮资金支持,您的建议对于龙湖村历史文化保护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联合文旅局、朱口镇政府认真落实落细龙湖村历史文化保护发展措施,龙湖村现有福善王庙、童氏宅院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湖村老村部1处历史建筑,为做好龙湖村历史文化保护,我局积极指导朱口镇政府申报省级传统村落,积极争取历史建筑省级“以奖代补”资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资金等,优先用于龙湖村历史建筑修缮,三是力促历史文化保护,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等,充分调动村民及社会力量参与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形成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