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进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建立教育、培训和就业统筹机制,(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七)全方位征集发布岗位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强化企业用工招聘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十)构建创业服务矩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加大创业金融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教育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十三)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十七)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实现就业服务数智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