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申报条件(一)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二)申请产品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产品技术先进,申报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生产企业依法拥有国内外与申报产品直接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申报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医疗器械产品同时提供产品技术要求和全性能检测报告,(三)申请单位优先支持的情况: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的装备,三、申报程序(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6月10日后登录网站线上填报,并对企业首台(套)技术装备申请进行初审(企业端网址:http://zhpt.gxt.shandong.gov.cn/#/homeIndex,选择“法人登录”自行注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