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导受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选派对象的工作绩效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及对受援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第五条受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是“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主管部门和专项经费管理单位,(五)对选派对象工作绩效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职责是:(一)向当地受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需求并推荐拟选派对象,(二)向受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供选派对象开展工作情况的证明,配合受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选派对象进行工作绩效和服务情况考核,受援单位向当地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拟选派对象,受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导选派单位、受援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三方协议书,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经费使用及确定受援单位及选派对象的重要参考,选派对象向受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受援单位提供选派对象开展工作情况的证明,由受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对选派对象工作绩效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受援单位向受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受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对受援单位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评价,第五章专项经费使用和监督第十五条选派工作经费是指选派对象为受援单位提供科技服务、开展农村牧区科技创新创业过程中与服务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