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体育局)8.推动文旅消费,责任单位:区旅投集团公司、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江西客家博物院,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果业发展服务中心)12.发展绿色消费,责任单位:区旅投集团公司)四、实施农村消费促进专项活动14.强化乡镇消费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邮政集团赣县区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五、实施消费场景创新专项行动16.举办消费融合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江西客家博物院)18.大力发展首发经济,责任单位:区旅投集团公司、区商务局、江西客家博物院)七、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专项行动21.加强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22.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附件:赣县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重点活动任务清单附件赣县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重点活动任务清单序号主要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备注1重点促消费活动开展2025年桃花节、樱花节文旅促消费系列活动,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旅投集团公司、湖江镇人民政府2举办2025年赣县区以旧换新家居建材展销活动,区商务局区旅投集团公司3开展2025年25公里徒步消费周系列活动,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7举办2025年赣县区摇蜜节、电商直播节,区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9开展赣县区“十百千万”农产品促消费活动,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0重点促消费项目实施南塘镇商贸中心、大埠乡商贸中心、湖江镇商贸中心等11个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区商务局区旅投集团公司25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培育入规商贸企业一家以上(零售500万元、餐饮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