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5年和2026年度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对象和条件本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绿色建材项目,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二、入库时限、方式及材料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报链接:https://czbt.czt.gd.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999277315196203008)线上方式申报入库,2025年6月30日前申报项目纳入2025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入库,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报入库的项目纳入2026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入库,待市住建局线上审查后,市住建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入库项目、项目示范效应及奖励金额,准予入库但当年度未取得专项资金的申报项目将自动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评审工作,原则上2025年的专项资金将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下达,2026年度的专项资金将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下达,市住建局应当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惠州市房产交易大厦10楼1017室(市住建局建设科技科)附件:1.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3.项目申报入库材料4.申报用户(企业)-系统使用手册5.申报书样板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6月13日附件1: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附件2: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pdf附件3:项目申报入库材料.docx附件4:申报用户(企业)-系统使用手册.pdf附件5:申报书样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