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28号)《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号)《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经审核,浙江科恩实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符合财政奖励要求,拟拨付财政奖励资金31万元,现对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清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1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86031673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11日附件: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清单序号详细名称奖补金额(元)1浙江科恩实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47362浙江元盛塑业股份有限公司154553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125804浙江陀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3775浙江鑫永利卡环有限公司116816北斗星智能电器有限公司116817新昌县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8618浙江富士精工科技有限公司140179浙江华甸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29910浙江诚本轴承滚子有限公司1581511浙江中集轴承有限公司1132212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99413浙江兴昌风机有限公司1455714浙江新宝汽车电器有限公司1689315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401716万丰镁瑞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27517绍兴康可胶囊有限公司1347818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1581519浙江自力机械有限公司1222020浙江益立胶囊股份有限公司1527521浙江中集铸锻有限公司1311922浙江康立自控科技有限公司16533合计3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