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农民工在越城区初次创业,在其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越城区初次创业,在其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并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创办者每年2000元补贴,每增加1人再给予每年1000元补贴,有17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有8人符合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附件:附件1:2024年第四季度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明细表.xlsx附件2:2024年第四季度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人员明细表.xlsx越城区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