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4〕83号)等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第二时段镇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且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个专业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参建各方市场行为、现场管理、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于6月23日起开展2025年第一次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详细情况见《镇江市建筑市场2025年第一次现场评价工作方案》,各地住建部门于7月17日前完成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维保技术方案及体系认证信息审核,各地住建部门于6月23日起组织开展建筑市场2025年第一次现场评价,做好辖区内2025年3月12日以来企业不良信息录入工作,各地住建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工作中,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6月9日附件镇江市建筑市场2025年第一次现场评价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4〕83号)、《关于开展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4〕84号)等要求,现就开展镇江市建筑市场2025年第一次现场评价工作,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参建各方市场行为、现场管理、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开展现场评价,参建各方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落实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装配式建筑参建各方行为、方案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控制、项目跟踪评估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在建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质量信息公示工作落实、信息化质量管理等执行情况,各市、区住建局应在7月17日前将评价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措施、各项目得分)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