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保补贴在当前就业形势下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扬州市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扬人社【2021】11号)文件要求,对用人单位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政策,经扬州市江都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并核定后,2025年2季度共1家企业享受社保补贴,享受补贴人数共计1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江都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80805801附件:企业吸纳2025.2季度社保补贴公示.xlsx【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