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医保〔2019〕14号《关于印发<东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对自愿申请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1家药店符合医保定点单位的条件,拟与其实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1、江苏康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晶苑药店负责人:罗丹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南路68号名都花苑农贸市场107号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80510962本次公示期:6月16日至6月23日东海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