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94号),现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万元(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按照《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关于适应学龄人口变化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冀教财函〔2023〕66号)要求,要做好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二、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1〕14号),严禁用于超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三、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市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参照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填报2025年区域绩效目标表,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附件:1.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