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银行、担保机构、事务所:为切实用好“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以及《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金〔2022〕44号)等相关规定,经与各有关单位会商,我们制定了《“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审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审核标准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