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市生态环境局、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国际绿色金融枢纽作用助力美丽上海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绿色金融重点领域项目、金融机构专业能力建设、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要加大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支持本市各区、各产业园区积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完善绿色金融产融合作部门协同机制,持续建设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加大节水领域融资支持力度,健全绿色金融工作机制,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动碳普惠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和重点领域中小企业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和碳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信息共享与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为美丽上海建设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