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印发<宁波市市级优质工程认定办法(试行)>》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宁波市市级优质工程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各地推荐、专家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认定委员会认定,拟通过认定121个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抽到现场评估的项目44个(见附件1),抽到现场评估的项目64个(见附件2),能源、交通、水利项目13个(见附件3),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0日,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3、联系人:徐超,附件:1.2024年度宁波市市级优质工程拟通过认定项目名单(一)2.2024年度宁波市市级优质工程拟通过认定项目名单(二)3.2024年度宁波市市级优质工程拟通过认定项目名单(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