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供合字〔2025〕6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县域内外采取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申报、县供销社择优遴选的程序确定了以下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承接服务主体,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或来函方式向万安县供销社基层业务股反映,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0796-5701098附件:1.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主体的通知.pdf2.万安县供销社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名单.docx万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