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二、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差异化补贴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0号)执行,按初级(五级)500元、中级(四级)700元、高级(三级)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按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继续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各地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号)要求,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5年6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