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委会经发局:根据省发改委《延安市2016—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预警情况》和《关于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我市2016年—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有102个被预警,为切实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管理,近期我委对全市2016年—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展专项督导评估,二、督导评估范围1.2016—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被预警项目112个(详见附表1),2.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问题16个(详见附表2),中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完成投资、资金实际支付情况,是否存在中央资金未拨付到位、支付率低、资金沉淀等现象,四、督导评估方式本次督导评估由市发改委投资科牵头组织实施,2.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如实汇报2016-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开工、超期未完工的原因、存在问题及措施,以及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3.各县(市、区)、管委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我市有关规定要求,4.各县(市、区)、管委会要确定1名联络人配合督导评估工作,附件:1.2016-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被预警项目清单2.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问题项目清单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