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甬经信综〔2024〕108号)和《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甬经信产数〔2024〕48号)文件,拟对宁波恒帅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峰梅新能源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进行补助,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式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三、公示联系受理电话:89582779,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深悦商业广场7幢10楼,邮编:315020,2025年江北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国家试点项目第一批补助汇总表(公示).xls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