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5〕51号)和苏州市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瞪羚企业推荐工作,(1)注册时间不早于2011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2)注册时间不早于2011年,(3)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且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4)注册时间不早于2015年,且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二、申报材料要求企业填写《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附件1),于2025年6月1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各区镇科技部门,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为组织推荐的瞪羚企业提供“瞪羚贷”专属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