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服务外包企业购买的人力资源服务,经认定后按实际服务费用的2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五、支持信息服务外包产业载体运营,给予园区运营商3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引入“智改数转”服务商,按5万元/家给予主要引入企业奖励,且年度服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商,按年度服务收入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在数据交易平台挂牌数据产品且年度实际交易额首次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对数据服务业务年度营业收入达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对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年度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年度营业收入的3%、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