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豫交规划函〔2022〕7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25号)要求,现将我省“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申报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示范县申报程序(一)县级申请,填写《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申报(复核)申请表》(附件1)和《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核查表》(附件2),申报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填写推荐表,二、已命名示范县复核程序为健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长效机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后,拟申报“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县(市、区)应填报以下材料,(二)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申报(复核)申请表,(三)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核查表,包含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核查表相关的证明材料,已命名示范县上报(二)(三)(四)项复核材料,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复核材料填报和经验总结工作,联系人:娄新凤0371-87166291贾跃东0371-87165277附件:附件1.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申报(复核)申请表.docx附件2.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核查表.doc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