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辽宁省2025年重点研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于4月21日开始,为充分发动我市各类创新主体积极申报省重点研发、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附件上传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交付成果和考核指标,进行整体申报,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须按照相应指南方向确定申报重点,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整合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进行联合申报、协同攻关,牵头申报单位须与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牵头申报单位须按照研发任务需求据实填报项目资金预算,项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应签订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承诺书,3.同一企业一般限申报1个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有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联合计划、中试基地建设类在研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中试基地建设类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申报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中,由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四、联系方式(一)省科技厅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人:姚盼13898640078朱东栋13478491019黄思凯18004266870(二)锦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1.科技计划综合管理规划财务科徐可悦38721612.指南归口管理科室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刘民文2910933农村科技科吴迈世2910989社会发展科周利锋3872159附件:附件1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附件2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锦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