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商零售〔2024〕135号)、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锦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州市商务局《关于报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等,现将锦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拟参与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名单如下:1.锦州信屿诚商贸有限公司2.锦州智丽商贸有限公司3.锦州恒熠电动车辆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6日(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零售业服务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416-3870076信函邮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四段12号锦州市商务局301室(邮编:121000)锦州市商务局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