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安镇企业人才培养奖励于2025年6月2日开始申领,申领时间为6月2日-6月30日,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进行申请,现就有关操作指引通知如下:奖励对象经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并考核合格后,并已被企业录用的企业人才培养计划考生,奖励条件培养对象需为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在合约企业工作满一年,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申请材料1.《长安镇企业人才培养奖励申请表》(窗口现场打印),3.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申领时段的12个月工资表(需盖用人单位公章)或银行工资支付流水单原件及复印件,5.申领时段的12个月社保缴费清单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指南1.办理地址:长安智慧大厦23A楼长安镇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请人持上述有效证明材料到现场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