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江北区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兑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检验检测、科技合作申报主体为江北区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其中检验检测类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仪器共享申报主体为在江北区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非企业单位,2、企业和服务载体都必须在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stbrain.kjt.zj.gov.cn/)上注册通过,3、检验检测、科技合作、仪器共享必须全部完成之后才可以申报,二、申报类别及材料要求申报单位请先登录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stbrain.kjt.zj.gov.cn/)进行资料填报,2、江北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表(附件2),服务结果证明(检验检测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二)个性材料A类:企业与高校院所技术合作研发类服务,2、对照协议或合同提供相应的完成证明材料,2、企业向高校院所购买的检测类服务,检验检测类项目若是同一家检测公司提交一份创新券兑现申报表即可,按合同(或协议、报价单)、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回单、检验检测报告(或项目验收报告)、其他个性材料的顺序按份编排,附件:1关于印发江北区加快区域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doc2江北区关于加快创新发展政策若干实施细则.docx3创新券兑换申请表.doc4纸质材料样本.docx5创新券网上操作流程.docx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