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安徽省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选办法》(皖财金〔2022〕300号)等规定,省财政厅联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了公开竞争性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拟推荐安徽省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为:包河区、徽州区、寿县,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省财政厅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6月10日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238号省财政厅1806室邮编:230061联系电话:68150588(省财政厅金融处)68150374(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传真:68150327安徽省财政厅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