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方向(一)支持生猪产业发展,支持规模生猪养殖企业(场)等生产经营主体新建或扩建猪舍(新、扩建栏舍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优先支持年内新增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经营主体,给予新建或扩建栏舍及配套设施、购置种苗及生产性物资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支持规模家禽养殖企业(场)等生产经营主体新建或扩建禽舍(新、扩建栏舍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优先支持年内新增出栏肉禽不低于10万只的家禽养殖经营主体,给予新建或扩建栏舍及配套设施、购置种苗及生产性物资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新建或扩建养殖设施、购置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和生产性物资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三)农业增产增收资金重点支持2025年一季度建成投产的项目,(四)同时符合本政策措施和其他自治区级政策奖励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