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决定开展高新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企业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子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企业依照网站指引登录申报系统后,按要求逐一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评审以申报系统填报材料为准),企业通过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高新区科技局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1)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相关支撑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审核后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上报,同时将企业的网上申报资料统一提交至“河南省认定机构办公室”进行审核,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要求,(二)联系方式高新区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373-3539907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373-3539823高新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373-3520059网络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5721369(三)材料报送PDF报送截止时间:第一批次6月20日第二批次9月12日电子邮箱:sxl707@163.com附件: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模板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新乡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