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创客团队: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5〕14号)的要求,计划于6月至7月举办2025年第九届“创客广东”珠海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隶属于报名企业,2.创业组(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①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三)其他要求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入围全国500强或创客组100强项目、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四、赛事组织大赛分为项目征集及资格初审、初赛、复赛、赛前培训和决赛,(一)项目征集及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由大赛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线上评审,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根据“创客广东”省复赛晋级项目比例要求,(一)奖项设置大赛设置企业组和创业组分别一等奖1名,(二)政策扶持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5〕14号)精神,对参加2025年“创客广东”大赛并获得全省50强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