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规范龙岗区技术攻关重点扶持项目管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6月6日深圳市龙岗区技术攻关重点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第三条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是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第二章项目申请与立项第五条龙岗区技术攻关重点扶持项目由龙岗区各产业专班及相关主管部门推荐课题,第十条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评审,龙岗区科技创新局与项目牵头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中期评估,(四)拒不接受中期评估或整改不合格的,(五)项目到期后6个月内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第十六条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第四章项目验收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到期后6个月内申请验收,由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资金专项审计,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失信情况的,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