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1年度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1.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的补助,通过国家、省级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的补助,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级别升格后采取补差方式给予补助),对纳入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补助,单纯从事种养殖业的省级农业科技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农业)研究院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省、市、县级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给予50万元的补助,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技术经纪人服务同一技术受让方的3年内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的创新资助,申报材料:(1)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团队(人才)项目任务书,申报第21条的企业需填写“2021年度嘉善县万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请表”或“2021年度嘉善县万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2、附件3),申报第25条的企业需填写“嘉善县科技创新“优才支持计划”团队(人才)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