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20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申报指引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84号)、《河源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商务函〔2021〕52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业机构评审、局党组讨论等程序,现制定了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和2021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计划,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3日-5月29日(7天),如对项目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039附件:1.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分配计划.et2.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分配计划.xlsx河源市商务局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