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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 2025-05-30
二、继续教育的学分管理、计算和登记(一)学分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25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按照1学时(不少于45分钟)折合1学分进行计算,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国平台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中“继续教育学分申请”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公需科目非通过河南平台进行学习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无用人单位的,在全国平台和河南平台上申请面授教育和其他视同方式学分登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结果将计入全国平台个人学习档案;对于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河南平台生成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证书),再进行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和专业科目学习(具体操作详见河南平台“学习入口”“会计专区”的《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操作手册》),在全国平台上的信息采集、面授及其他视同继续教育结果审核,(二)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好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结果进行抽查审验,附件:河南省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标准.doc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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