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5年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鼓励依托长三角地区科教、产业资源和创新协同发展优势,二、组建条件(一)牵头单位基本条件1.企业牵头组建的,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发展需求提出技术攻关方向,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二)参与单位基本条件1.参与单位包括产业链内行业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平台或其他组织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2.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能够与其他成员单位形成创新优势互补,高校、院所或重大科技平台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3.鼓励概念验证、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等机构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能够为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成果精确匹配各类市场资源,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编制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遴选推荐“优势突出、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联合体,各设区市科技局将已建设省创新联合体自评报告、本年度拟推荐创新联合体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印盖章后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