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9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经费预算2249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详见附件),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中央财政按照分档分担比例承担相关学生资助资金,三、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甬教计〔2019〕229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甬教计〔2024〕21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四、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对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服兵役高校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资助政策,高校应将对应的财政拨款纳入学校预算统筹管理使用,九、各地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对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附件:1.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经费预算表(普通高中)2.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经费预算表(中等职业教育)3.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经费预算表(高等教育)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5.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职、技工学校)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6.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28日附件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