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资金设立依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实施细则(区商务局)>的通知》(奉商务〔2022〕17号)二、专项资金概况为推进我区商贸流通业高速度、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区财政局2024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93.856163万元,专项扶持2023年度商贸流通业发展项目,重点用于增加限上个体户家数、壮大商贸经济体量、扶持商贸品牌创建、特色街区创建、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等,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扩大销售规模奖补9家,小计36万元,2.限上个体户入库奖补8家,小计8万元,4.商贸创建类奖补2家,小计10万元,5.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奖补4家,小计63.817377万元,小计71.038786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合计193.856163万元,四、专项资金使用取得绩效商贸流通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社会民生保障。